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长城保险资本金从4.8亿元增至14.075亿元。此次增资,是长城保险成立以来第二次增资,长城保险新引入资本金近10亿元,创下同期开业寿险公司单次增资最高纪录,同时,增资后14.075亿元的总资本,也创下同期开业寿险公司资本金最高的纪录。
长城保险是2004年国家批筹的22家公司中唯一一家具有国资委系背景的寿险公司,也是唯一一家在开业之初就引进外资的保险公司。此次近10亿的增资,主要是原有股东再度注入资金。增资完成后,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香港大新人寿保险、北京金融街(7.63,0.07,0.93%)建设集团仍是主要的股东。
2007年底,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开始实施以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考核指标的分类监管制度。根据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的保险公司为正常公司。据悉,就现有业务规模而言,长城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接近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