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查处非法设立商业保险机构和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公众的合法权益,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保监局、保险公司高度重视,对非法保险活动要及时查处、及时举报。
保监会在这份《关于取缔非法商业保险机构和非法商业保险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各保监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1998年7月13日颁布实施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建立起违法行为举报、日常监管与及时查处相结合的非法保险活动防范和预警机制。
通知要求,对非法保险活动,一经发现,各保监局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对违法事实成立的,应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机构和保险业务活动为非法,责令停止一切业务活动,予以公告,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非法保险活动的危害性,坚决不与非法保险机构发生业务关系,发现违法线索,应及时向当地保监局举报。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非法保险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蔓延势头。非法保险活动具有手段隐蔽、欺骗性强、涉及面广、蔓延速度快等特点,严重干扰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对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
保监会在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非法商业保险机构的认定、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认定、非法商业保险中介机构的认定以及非法商业保险中介业务活动的认定。
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保险活动的辨别能力,有效防范非法保险活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