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由中国保监会和四川省政府共同主办的“巨资风险管理与保险”国际研讨会在成都举行。来自政府部门、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和科研单位的200多名代表与会,就要不要建立、建立怎样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和怎样建立这一体系等问题展开研讨。
中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支撑的灾害救助制度,尚未建立专门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而从国际上已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来看,灾后来自保险业的赔付占到直接经济损失的30%左右,。
“事后灾害融资存在资金难以在短期内筹集、运用效率低、挤占长期发展资金等弊端。而事前灾害融资,通过市场化的定损理赔体系,可有效识别并补偿投保人的灾害损失,且避免灾后政府预算的剧烈波动。”世界银行东亚太平洋金融发展局首席金融专家王君说。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未来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政府应该在宏观、全局层面起主导作用,把涉及到的众多专业领域和部门协调起来。
“在整个巨灾风险防范体系中,政府所要做的是制定相关法律,为体系建立提供法律依据;推动建立巨灾风险数据库,开发巨灾风险模型;通过宣传提高居民风险防范意识。”王君说。
中国保监会主席周延礼表示,通过建立以巨灾保险基金为核心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调动全社会的资源,为救灾和重建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实现灾年的财政收支平衡和金融安全稳定。
在本次研讨会上,日本的保险专家介绍了日本地震保险体制的建立过程,美国法特瑞互助保险公司代表阐述了美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巨灾风险管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