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对农业敬而远之。为什么呢?因为农业经营的风险太大,特别是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而且一旦发生就是成片受灾,风险很难分散分担。因此,各国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都努力建立以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保险机构发生亏损时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
为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我国也在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吉林、黑龙江分别批设了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三家不同经营模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江苏、四川、辽宁、新疆等地依靠地方政府支持,开展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以及保险公司自营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5年,中国保监会又在宁夏、内蒙古、湖北、云南、北京等地,相继开展和深化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正在积极推进。如果试点取得成功并得以普遍推开,农业保险就有望发挥农业经营"稳定器"的作用,解决农民"十年辛苦奔小康,一场灾害全泡汤"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