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做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为停办近二十年的国内保险业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契机。在这一大好历史背景之下, 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全国行长会议及时作出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定。自此,中国保险业翻开了崭新的历史篇章,进入全面恢复和快速发展时期。
三十年风雨兼程,中国保险业完成了一系列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创新,走过了从封闭到局部开放,再到全面对外开放的漫漫征程。在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中国保险业抓住机遇提升整体实力,在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推动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中国保险业在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中国保险业的改革进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环境,紧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中国保险业也相继推行了多项改革措施。2006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中国保险业未来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历经三十年的保险改革既是全方位的也是多层次的,其主要内容涉及保险经营体制改革、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经营方式改革等方面。
(一)保险经营体制改革
1995年以前中国保险市场实行混业经营,然而产、寿险混业经营既不利于保险经营风险控制,也给保险监管增加了难度。同时,各险种之间的平衡发展也一度受到这种经营体制的束缚和制约。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产、寿险分业经营的原则,此后国内各保险公司陆续开始实施分业经营体制改革。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率先拉开了国内保险公司改制的序幕。截止2002年底,原新疆建设兵团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完成了产、寿险分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践证明,分业经营体制改革在促进保险专业化经营、防范保险经营风险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二)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
紧随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中国保监会于2000年6月正式提出了股份制改革的构想。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提出了加快股改步伐的具体要求,国有保险公司股份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2003年是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分别成功改制。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相继在香港和美国上市。2006年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公司正式成立,标志着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退出历史舞台,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全部完成。截止2007年,国内共有6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增强了中国保险业的整体实力。通过吸引外资、民营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了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同时,充实了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高了其偿付能力。2003年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在境外上市共融资354亿元人民币,两家公司的偿付能力当年分别达到了监管标准的1.9倍和5.6倍。另外,保险公司上市,特别是境外上市,对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保险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大有裨益。
(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国内的保险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造、上市后,在转化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然而,国内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2006年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对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独立董事、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文件,初步建立起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体系,为各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导。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再次强调了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在现代保险监管中的基础地位,并将重点放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和强化高管人员监管两个方面。
(四)保险公司经营方式改革
随着国内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保险公司开始探索不同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战略。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通过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开展针对细分市场的专业化经营。与此同时,国内几家大型的保险公司竞相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实现综合化经营,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保险专业化经营的进程中,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农业保险领域成为“排头兵”。自2004年末起,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和泰康养老保险公司先后成立。至2008年3月,养老保险公司的受托管理资产已达122.5亿元 。目前国内的人身保险市场中,共有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瑞福德健康和昆仑健康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随着专业保险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和管理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提高,以及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增大,专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公司必将面临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4年经过试点第一家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模式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开业。此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分别在吉林、黑龙江垦区开业。2007年安信、安华、阳光农业分别实现保费收入2.77亿元、14.08亿元和5.36亿元 ,其提供的农业保险产品日益丰富,保障范围逐渐扩大。实践证明,3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探索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以及中国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国内具有一定实力的保险公司竞相通过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现综合化经营,借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004年平安集团控股的平安银行开业,标志着平安已成为集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2005年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开业后,中国人保初步搭建了以非寿险为核心的国际化保险集团框架。截止2007年底,国内保险市场上共有8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实践,中国保险业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然而,面对当前制约国内保险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保险业的竞争力,仍需继续推进、深化中国保险业的改革。未来保险业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公司治理、内控为核心的保险公司改革,以及突出专业化经营和集团化经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发展的保险市场结构改革等方面。
二、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
中国保险业站在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前列。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保险业承诺在5年内取消外资保险在经营区域和大部分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2004年底保险业率先结束了入世过渡期,进入了全面对外开放阶段。历经三十年的对外开放之路,中国保险业逐步实现了与国际金融、保险市场的顺利接轨。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历程,主要分为对外开放的准备阶段、对外开放的试点阶段、入世三年过渡期以及全面对外开放阶段。
(一)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准备阶段(1980年~1992年)
1979年起,国务院陆续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为促进经济特区的经济和保险业发展,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香港民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随后,中国开始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设立代表处。截止1988年,美国国际保险集团(AIG)等10多家外国保险公司在北京设立了16家联络机构。外国保险公司的代表处和联络机构的设立,在中国保险业的对外交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其逐步了解中国保险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其母公司在国内的影响力,为未来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开展业务奠定基础。
(二) 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试点阶段(1992年~2001年底)
1992年9月,美国国际集团在上海设立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为首家获批在国内经营寿险及非寿险业务的外资保险机构。1996年中国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截止2001年底,国内保险市场上共有外资保险公司29家,其中合资保险公司16家。外资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在这10年间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保费收入由不足30万元猛增至32.84亿元。
(三)中国保险业入世的三年过渡期(2001年底~2004年底)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保险业的对外开放问题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放保险市场的承诺主要有:取消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取消外资非寿险公司和合资寿险公司(外国寿险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经营业务范围限制;取消法定分保等。中国保险业的入世过渡期仅有三年,比其他金融行业提前两年实现全面对外开放,是对外开放力度较大的行业之一。截止2004年底,已有14个国家和地区的37家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98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3% [4]。
(四)中国保险业的全面对外开放阶段(2004年底至今)
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结束了入世过渡期,将在更高领域和更深层次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与合作,基本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截止2007年底,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134个营业机构。通过对外开放,中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也有了新的提高。中国平安被全球著名的财经杂志《欧洲货币》评为2005年全球新兴市场最佳保险公司治理第3名;中国人寿在《财富》杂志评选的2007年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92位。
三十年的对外开放政策给国内保险公司带来了新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和保险产品,促进了保险市场结构的优化,并扩大了中国保险业在国际金融、保险市场的影响力。在继续推进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应侧重于调整对外开放的地域结构,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稳步实施保险业的“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境外保险市场。
三、中国保险业市场体系的变迁与发展
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市场体系建设经历了一个市场主体数量增加、实力增强,市场结构日益优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健全的过程。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人身保险市场不断壮大,保险中介市场快速成长,对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财产保险市场的变迁与发展
国内财产保险的经营时间最长、业务范围最广,财产保险市场一直是中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财产保险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带动了国内保险业的全面恢复和迅速发展,并对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提供了有利支持和保障。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焕发了新的活力,良好的宏观经济局势以及有利的国家政策支持,推动了国内财产保险的快速增长。1980年财产保费收入仅为2.92亿元,而1991年已达136.83亿元,财产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50%以上。1992年对外开放后国内经济空前活跃,直接拉动了财产保险业务此后几年的高速增长。比较特殊的一个阶段是1997年开始的中国经济软着陆以及1999年的通货紧缩,曾一度导致财产保险的低增速。进入2000年以来,国有经济资产总量的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新一轮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刺激了国内财产险市场的繁荣,财产保险持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
图一 1980~2007年财险保费收入及其占总保费比例的变动情况
图二 1992~2007年财险保费收入及其增速的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03年》及《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的数据资料整理得出。
从财产保险市场主体格局来看,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市场集中度不断下降。截止2007年底,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共有42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7家,外资15家。1992年人保财产险的市场份额占有率高达96%;至2007年,这三大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不足64% 。
从财产险市场中各险种的发展来看,机动车辆保险的增长速度最为迅猛,交强险的政策拉动效应等原因推动车险在财产险业务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在2007年已达71.14%。企财险和货运险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仍未突破15%,责任保险发展缓慢。在政府的农业保费补贴政策下,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2007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53.33亿元,同比增长达529%,但其占财产保费的比重仅为2.02%。目前的财产险的现状表明,非车险业务的规模仍然整体偏小,险种结构待进一步优化。实行竞争性费率的车险业务比重过高,而非车险业务费率较低、风险较大,这使得险种结构调整成为未来国内财产保险市场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从财产保险市场的区域发展来看,全国大多数地区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然而,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间差异造成了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不平衡,财产保险发展水平的地区间差距没有明显改观。2007年财产险保费收入超过50亿元的省市达13个,其中广东、江苏、浙江分别实现财产保费收入185.02亿元、157.1亿元和147.04亿元,位列全国前三位;全年保费收入不足10亿元的四个省市中西部占了三个,分别是西藏(2.5亿元)、青海(5.27亿元)和宁夏(7.63亿元),保费收入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0.77%,凸现了财产保险市场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 。
表1:2001年~2006年东、中、西部地区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占比变化(单位:%)
地区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东部地区 62.10 61.72 62.52 64.74 62.75 64.16
中部地区 20.83 21.08 20.04 19.47 21.08 17.84
西部地区 17.08 17.2 17.44 15.86 16.17 18.00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4~2005)》及《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6)》的相关数据资料整理而成,2007年因数据处理问题而未作整理。
随着财产保险需求的持续增加和产品有效供给的逐步改善,以及政府政策支持影响力的显现,国内财产保险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除了主导险种机动车辆保险外,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将得到重点扶持和大力发展。同时,在财产保险公司内控、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的共同作用下,财产保险市场的秩序将更加趋于规范,良性的竞争环境将更有利于未来国内财产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人身保险市场的变迁与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人身保险业务保持了快速良好的发展势头,经营主体持续增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形态日渐丰富、创新和竞争能力逐步提高,为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内人身保险于1982年开始恢复试办,当年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仅为159万元。随后,平安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一批全国及地方性保险公司的成立打破了国内人身保险市场的垄断局面。1992年以来国内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带动了人身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其中,个人营销制度的引入、银行代理的启动、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出现、市场主体的持续增加、人身保险功能作用的积极体现,成为国内人身保险市场欣欣向荣发展的关键因素。
图三 1983年~2007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及其占总保费比例的变动情况
图四 1992~2007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及其增速的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03年》、《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4~2005)、《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6)》及《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的相关数据整理得出。
1.个人营销制度的引入与发展
1992年美国友邦入驻上海开创了个人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先河,随后寿险个人营销制度为国内保险公司竞相采用,从而激发了寿险营销制度的变革,带动了个人寿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促进了居民保险意识的极大提高,进而推动了人身保险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然而,寿险个人营销制度中的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也增加了寿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2.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启动与发展
寿险个人营销制度的局限,使得开辟新的寿险销售渠道势在必行。2000年平安人寿推出了首款银行保险产品,标志着银保业务的正式启动。2006年寿险业银行保险业务实现寿险保费收入1175.5亿元,同比增加29.9%,占整个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比例上升至32.7%。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银行与保险之间的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加深。2006年保险资金获准持股未上市银行,中国人寿认购广发银行及平安集团收购深圳商业银行等成功范例,为银保合作向股权合作的更深层次发展提供创造了空间,成为银保混业的有力信号。
3.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出现与发展
1999年以前,国内寿险公司经营的主要是利率敏感型的传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利率波动的风险。随后,央行基准利率7次下调导致了大量利差损,而保监会规定的2.5%的寿险产品新保单预定利率上限又增加了寿险公司展业及维持原有保单的难度。迫于这一困境的压力,寿险公司竞相研究开发分红、投资连结及万能寿险等新型产品,通过保险和投资的适度分离,将全部或部分投资风险转嫁给保险消费者承担,从而使保险公司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在资本市场发展的推动下,2007年万能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848.67亿元、393.83亿元,同比增长113.44%、558.37%,原高于同期普通寿险业务保费的增速 。
4.人身保险市场结构的日趋完善
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获准在上海成立分公司,标志着外资保险开始进入国内保险市场。随后,天安、大众、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的相继成立,终结了国内人身保险市场三家垄断的局面。截止2007年底,全国共有人身保险公司54家,其中中资公司30家,外资公司24家;综合性寿险公司45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4家,养老保险公司5家。目前,人身保险市场已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和股份制公司为主体、综合型和专业型保险公司并存、中外资保险公司同场竞技、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新市场格局。市场主体的增加降低了人身保险市场的集中度 ,逐步完善了国内保险市场的结构。
5.人身保险功能作用的不断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在构建医疗、意外、养老等各领域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人身保险通过提供覆盖范围更广泛、保障程度更灵活、并与社会保障体系衔接的商业保险,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十六大以来的5年内,共积累养老和健康准备金1.9万亿元,为31个省市累计5000万人次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保险保障,在14个省114个县(市)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商业健康保险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通过专业化经营等方式,不断加强与医疗结构的合作,对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的进程中,商业养老保险不断积累专业化经营的经验,积极参与社保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业务,提升其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的大环境下,人身保险公司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销售模式和产品服务,加快了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步伐,为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保险中介市场的变迁与发展
作为保险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中介的出现对降低保险交易成本,提高保险资源效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保险业的全面恢复和发展带动了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兼业代理机构1.43万家,营销员201.5万人;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793.38亿元,同比增长29.3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34%。
1.保险代理人
1992年,美国友邦将个人寿险营销体制引入国内,对中国寿险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1998年起,国内逐步建立了以专业代理为主体的保险代理模式,保险代理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至2007年底,国内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占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75.29%,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190.58亿元。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占比为70.72%,远高于人身险。
保险兼业代理人凭借其客户资源和网点优势,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银邮、车商代理是兼业代理的主要渠道。截至2007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242.02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31.87%。其中银邮、车商代理占兼业代理机构总数的78.78%,实现保费收入占兼业保险代理保费收入的84.87%。
2.保险经纪人
与保险代理人相比,国内保险经纪人起步较晚。1999年底,国内保险经纪业务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和广州长城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获准筹建,成为国内首批保险经纪机构。随着保险经纪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经纪人的市场中介作用日益增强,除促成保险交易外,还在风险管理服务和再保险安排中充当重要角色。2007底全国共有保险经纪机构322家,保险经纪公司当年实现保费收入166.88亿元。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135.51亿元,人身险保费27.48亿元,咨询和再保险业务类保费收入3.89亿元。
3.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是提供保险标的勘查定损及赔款理算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自1993年起,一批公估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的从事保险公司业务的公司相继在国内主要城市开业。与此同时,境外公估机构开始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开展业务。至2007年底,保险公估机构共有254家,占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10.9%;保险公估公司评估估损金额136.36亿元,同比增长了9.14%
。
经过近三十年的变迁与发展,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的的作用显著增强。一方面,保险代理和经纪业务对保费收入增长的贡献不断加大,作为保险销售主要渠道的地位更加巩固;另一方面,保险经纪和公估机构在保险咨询、再保险安排和估损方面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保险中介市场准入、退出等机制的完善、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其与保险公司合作范围和层次的拓展,国内保险中介市场将继续向服务诚信规范、核心竞争力突出和市场秩序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四、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变迁与发展
承保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被视为现代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是保险经营的两个最主要利润来源,也是防范保险业风险的两个关键领域。国内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化,承保业务的利润空间逐渐缩小,使得保险业开始重视通过资金运用增加利润来源。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的可运用基金大量增加,国务院逐步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力求实现保险资金运用在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之间的平衡 。保险资金运用水平的逐步提高,对保险业增强偿付能力、转变增长方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资金运用结构的变迁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限制的放松,以及保险投资技术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
图四 2003年~2007年保险资金运用结构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1979~2003)》、《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4~2005)》、《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6)》及《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的数据整理得出。
1.银行存款
自恢复国内保险业的十余年时间内,保险资金基本都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 。然而,市场利率环境不断走低导致协议存款利率的下降,使得银行存款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占比不断下降。根据保监会公布的资料显示,2007年末银行存款为6516.26亿元,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4.39%,同比下降了7.35个百分点。
2.债券
保险公司的债券投资和银行存款同属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较高的流动性。1995年《保险法》明确了保险资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此后,保险资金投资于债券范围的逐步放开以及债券品种的日益丰富,为债券投资创造了更大的空间。纵观保险资金运用的整体趋势,银行存款占比持续下降,债券投资占比持续上升。截止2007年底,债券投资额为11752.79亿元,占资金运用余额的43.98% 。保险资金在债券市场,特别是长期债券市场的作用显著加强。
3.证券投资基金及股票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股票市场的逐步完善给保险资金运用提供了新渠道。保险资金参与股票市场投资,经历了由“间接入市”到“直接入市”的过程。1999年底,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向保险业开放,保险资金“间接入市”。随后,保险资金可间接入市的比例持续增长,寿险公司投资连结型保险的基金投资比例逐步放开至100%。这一系列对保险投资开放和鼓励的政策,极大的提高了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性。2007年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额为2530.46亿元,占当年资金运用余额的9.47%,实现投资收益率高达55.89%。2005年2月,保险资金获准正式进入股票市场。自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以来,保险公司已逐渐成为股票市场上举足轻重的机构投资者。2007年保险资金中股票(股权)投资量激增,其年末投资余额为4715.63亿元,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猛增至17.65%,实现投资收益率31.7% 。
4.其他投资
2004年国务院明确 “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除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外,还可以购买非上市银行的股权、投入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和开展境外投资等。
2006年保险资金的股权投资取得了较大进展,基础设施投资试点不断推进。保险公司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信证券及南方电网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初步实现了保险资金从金融投资到实业投资的突破。在基础设施投资的试点中,保险资金积极参与了铁道部和重点市政建设的投资,为优化保险资金投资结构,实现保险资金与投资资产期限的匹配方面有益的尝试。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保险资金开始探索在全球进行资产配置,逐步加大境外投资力度。2005年保险资金成功参与了中国银行在香港的H股发行;随后,中国人寿认购工行在香港20.85亿H股。2007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将境外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拓展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为保险资金全球配置资产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
保险资金运用重要性的不断提升,推动了保险资金运用模式和管理的改革。保险资金管理模式通常分为三类:保险公司下设投资部或投资管理中心、委托其他管理公司托管、成立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以前,国内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在公司内部设立投资部门从事资金运用管理。这种投资部或投资管理中心模式对规模较小的公司而言,具有管理成本低、管控便利等优势。但随着国内保险资金的迅速积累以及外部投资环境的变化,内设投资部门的模式已不能满足保险资产管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的需要。
2003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的资产管理公司获批成立,拉开了保险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的这一分离,使保险资金管理业务向专业化和集中化运作方向迈进。至2007年底,国内保险市场上共有9家资产管理公司,加上友邦资产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9+1”的市场格局。
另外,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扩大对保险投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投资决策和业务流方面,成立了高级管理层、投资、财务、精算等多方参与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完善了股票研究分析体系。在资产配置层面,建立了产品开发部门与投资部门分工合作的运作方式。在风险管理方面,实现投资业务前台、中台、后台业务的分离,初步建立了信用风险评估体系,构建了以公司风险管控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近年来,保险资金的集约化、专业化运用使得资金运用收益不断提高,资金管理能力逐步增强。然而,市场利率波动凸现的保险资产负债不匹配、新型投资工具的风险管理,以及保险境内外投资、多渠道投资监管仍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五、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展望
三十年来,中国保险业的恢复、壮大印证了改革开放给中国经济社会带来的勃勃生机和丰硕成果。这一期间,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的变革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保险业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保障、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宏观调控下国内经济金融环境整体态势向好,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居民的人均收入和保险意识逐步提高,在这一大好形势之下,中国保险业的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面向未来,中国保险业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二是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转换公司经营机制,深化国有保险公司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保险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的转变,提高保险业增长效率。三是统筹国内保险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各类保险公司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并积极鼓励中资保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四是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提高资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五是统筹各地区保险业的协调发展,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和保障,并鼓励不同地区保险市场的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1]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1979~2003)》【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7]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4~2005)》【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
[8]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2006)》【M】,新华出版社,2007
[2]吴定富:《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3]叶奕德等:《中国保险史》【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年
[5]江生忠:《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03年》【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4]周道许:《保险业对外开放:历程、经验与展望》【J】,《中国发展观察》,2006年第12期,
[6]余涛,杜世奇:《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险种结构的调整优化》【J】,《上海保险》,2006年第3期
[10]尚晓阳:《银行保险收入去年增三成-三大痼疾仍不容忽视》【N】,《中国证券报》,2007-03-19
来源:《保险研究》2008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