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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各种传统农业保险大都不太成功的现状,世界各国针对该问题进行了很多研究和试验,其中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指数合约保险的诞生和发展,我国的农业保险可以借鉴。
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而农业一直被看作是安天下、稳民心的产业,有着不可估量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很关注农业问题,下发了多个关于解决农业问题的一号文件。2010年一号文件指出,应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关注“三农”;2011年一号文件提出水利改革,也指出要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笔者认为,在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财政及政策支持的同时,也应该从更市场化、更灵活的农业风险管理方式来保证农业发展。而从风险分散角度来看,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相关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相对应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风险控制工具,对于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产业的国家,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频发,但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却出现滞后现象,无法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农业保险有效需求和供给严重不足。农业保险在农民中的普及率不够,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有限,大多数农民对于保险合同的理解能力比较低,这些问题造成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高。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依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品种较少,全面性、灵活性较差,整体供给不足。
第二,现有传统农业保险设计上存在着若干缺陷。一是完全套用传统财产保险形式承保,未考虑到农业生产中某些风险的不可保和可承保的范围,从根本上违背了保险原则;二是未能充分顾及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造成保险产品失去其补偿损失的保障特质。
第三,政策支持尚不完善,政府补贴有待提高。虽然我国政府重视农业生产,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农业损失进行补贴,但政策完善度相对比较差,相关立法和规章制度还有待加强,政府补贴对实际风险规避需求来说明显不足。
针对以上传统农业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在农业保险发展中的成功经验,以达到有力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目的。
基于各种传统农业保险大都失败的现状,世界各国针对该问题进行了很多研究和试验,其中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指数合约保险的诞生和发展。指数合约保险是根据某一地区的产量或某些目标天气(如气温、降水)进行赔付的创新型保险产品,主要有产量指数保险合约和天气指数保险合约两种。产量指数保险合约是根据某一地理区域产量进行赔付的产品,这种地理区域一般具有一些共同的气候特征;天气指数保险合约是根据天气事件的数据进行赔付的产品。相较于传统农业保险,指数合约保险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有效地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为指数保险合约是根据一个区域的产量或者天气指数、而不是根据个体投保人的最终产量来进行赔付的,可以有效地减少个别投保人改变自己的行为。同时,指数保险合约也有效地避免了由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因为指数保险合约所依据的赔付标准更为标准化和透明化。
第二,管理成本低,农民接受程度高。指数保险合约的保险人不必对单个投保人进行监督,大大减少了投保前审查和出险后勘定的工作量,所以该类产品在定价时,管理成本费所占比重较小。指数合约保险所依据的赔付标准更加简单易懂,农民接受程度高,同时也减少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民的教育成本。
第三,更加灵活化和市场化。指数合约保险是可获得和可转让的,这就使得保险单在二级市场上具有传统保险所不可比的流动性。所以,可以将指数合约保险与金融市场联系起来,进行有效的金融投资。
1993年,美国就开了产量指数保险合约的先河,现在,产量指数保险合约在加拿大、瑞士等国都获得了巨大成功。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如尼加拉瓜、厄瓜多尔和印度,都进行了天气指数保险的试验,并获得了一定成效。对于我国来说,应试点天气指数保险,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我国与农业相关的天气灾害比较集中,主要是干旱和洪涝两种;其次,我国农村面积广大,但是均以小型农业散户为主,测定某一区域的产量相较于测定某一地区的某个天气指数来讲,成本更高;最后,天气指数合约保险在我国刚刚兴起,关于产量的历史数据比较欠缺,而天气的历史数据有据可查。
指数合约保险就其优势和创新性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但是若想让其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到更强的推动作用,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尽量消除基本风险。保险中的基本风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却不能获得足够的赔付,达不到减少损失的效果。这就要求在设计保险时所选取的天气指数最合理和准确,最能代表一个区域的天气事件。
其次,指数合约保险只能解决一部分风险,某些不能控制的灾害(比如虫灾)则不能纳入保险范围。在我国,更加合理的发展途径就是将传统农业保险、指数合约保险和政策支持三者结合起来。
最后,借鉴墨西哥的做法,将指数合约保险用于相互保险和再保险中,从而提高传统再保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