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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是保险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准确判断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扎实有效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而促进行业实现科学发展,成为摆在全行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保险业努力找准文明建设与行业发展的结合点,进行了长期的努力,有了相当好的基础。从江苏保险业来看,文明建设基本实现与行业快速发展相同步,与江苏“两个率先”相协调,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
(一)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开拓了行业发展新的境界。为适应行业发展实践,江苏保险业的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束缚中解放出来。一是较好地处理了行业与全局的关系,跳出“就保险论保险”的思维定势,主动将行业置身于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大局中,行业发展的视野更宽了,发展的空间更大了;二是较好地处理了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打破“唯保费论”的思维局限,在市场主体由少到多、市场竞争由弱到强的过程中,适时将发展的重点从规模向效益转变,保险业经营效率、服务效率和监管效率稳步提升;三是较好地处理了发展与基础的关系,摒弃“贪大求快”的思维惯性,突出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强调人才队伍建设,重视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建设,行业软实力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
(二)实施创新带动战略,形成了文明建设新的机制。江苏保监局在贯彻落实《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和消化吸收江苏地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一方面,文明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每三年一个周期:一年抓行业文化建设,一年抓民主评议行风,一年抓文明行业(单位)评选,先后开展行业诚信测评、民主评议保险业行风、“唱响时代主旋律”青年歌咏比赛等活动;另一方面,文明建设“三位一体”格局初步形成,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保险主体“一岗双责”,监管部门既是行业监管者,也是文明倡导者;行业协会既要加强自律、辅助监管,也要主动协调、搞好对接;保险主体既要重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更要关注社会效益、客户效益。
(三)融入地方文明建设体系,开启了文明建设新的里程。以往,在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保险业参与度较低,与地方脱节或结合不紧的问题比较普遍。2007年以来,江苏保险业努力找准文明建设与地方发展的切入点,主动与省市有关部门协调,积极参与地方文明创建,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保险业成为全省文明创建新的增长点。特别是2007年-2009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期间,首次由江苏保监局牵头,启动开展了以省级保险公司为重点的保险业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2008年,中国人寿南京分公司系统等19家单位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2010年,全省保险行业34家单位被评为江苏省保险文明行业、文明单位;2011年,苏州市行业协会秘书长张爱华、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营销员陶巧兰被评为江苏省劳动模范。
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
以保费突破1万亿元为标志,保险业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加重大,行业文明建设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新的特征。
(一)保险业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文明建设大有可为。作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并仍将处于快速发展期的行业之一,保险业文明建设具备大有作为的条件和基础。一是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广阔空间。伴随保险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市场竞争将呈现出从单纯规模竞争到效益竞争进而到文化竞争的趋势,文明等软实力越来越成为企业创造力、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和源泉;二是各层各级重视创造了有利氛围。今年2月,我国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角度出发,要求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地方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对保险业文明建设的指导力度;三是行业自身积累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加强文明建设逐步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以诚信为核心,以合规、爱心、责任和创新为主要内容,以和谐为最终目标的行业文化逐步形成。许多单位在参与大型保险标的招投标时,主动把文明行业(单位)证书作为附件以期获得加分。
(二)保险业正处于矛盾和问题凸显期,文明建设亟待加强。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的深刻调整,保险业长期快速发展中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正逐步显现,文明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三个缺失”:一是诚信缺失。销售误导、弄虚作假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集资、保险欺诈、商业贿赂等案件还时有发生,这些都将会对行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二是机制缺失。《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仅适用于监管部门和保监会直管公司,行业参与地方文明建设还没有形成制度,文明建设的软指标还未真正转化为硬约束。总的来看,保险业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评价机制还不健全;三是主体缺失。文明建设,人是关键因素。长期以来,保险从业人员,特别是营销员的素质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诟病。伴随营销员体制改革,如何调动全国330万名营销员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成为文明建设一道迈不过去的坎。
(三)保险业正处于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把党的建设、文明建设的政治优势转化为行业发展的优势,是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使命。客观来看,现行文明建设的内容、方式、机制,已经适应不了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应对不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综合实力的竞争,也跟不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脚步,转型已经刻不容缓。一要找准立足点,以社会效益、客户利益为关注焦点,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根本目的,解决文明建设边缘化问题;二要把握结合点,把文明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将保险业精神文明的基本理念细化为业务发展中的实际行动,解决文明建设“两张皮”问题;三要抓住着力点,把建设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贯穿始终,充分发挥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文明建设主体缺失问题;四要用好切入点,积极参加地方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保险“三进入”,解决行业文明建设与地方中心工作脱节或结合不紧的问题。
加强保险业保险文明建设的建议
更加自觉、主动加强文明建设,既是保险业实现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也是一个重要任务。我们要从宏观上把握形势,从战略上思考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保监会关于加强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上来,积极推进文明建设的理念、目标、思路和方法创新。
一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地把文明建设放到行业科学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建议由保监会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或指导性意见,并将《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行业。
二要始终强调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围绕保监会和地方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研究解决诚信缺失、营销员体制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真正使文明建设紧扣上级精神、切合行业实际、更加富有成效。建议赋予各保监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职能,对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系统考量,组织课题研究和相关培训,形成行业合力,发挥行业整体优势。
三要始终注重改革创新、开拓进取。适应新的形势,加强理论研究,注重实践探索,努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文明建设创新开展。保险业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文明委的联系,将行业文明建设与地方同类活动结合起来,主动融入地方的文明建设中,体现行业特点,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
四要始终做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好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各项活动,努力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提高文明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重视培养、宣传各类典型,通过开展道德模范、服务品牌、省市劳模评选推荐等,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塑造和展示保险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