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厦门市的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充分发挥其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从而达成政府主导与市场配合的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厦门市管工程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市场化运作的实践总结,从中引申出政府引导机制对商业保险市场化经营的可借鉴的模式转变和管理经验。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于2007年9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1家保险公司和4家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厦门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由协会、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三方共同成立“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厦门市在岗建筑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建立服务中心的运作实践
(一)服务中心设立及部门设置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会同中标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了厦门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承保、统一服务、统一理赔,为企业投保和理赔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中心设立承保服务部、安全教育服务部、防灾防损服务部、理赔服务部、综合服务部等5个部门,分别由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及4家保险经纪公司派员参与,接受厦门保监局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的管理监督。
(二)制度化运作
为了建工人意险服务工作长效化、流程化,服务中心制定了各种管理规定制度文件:《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机构基本考评办法》、《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风险防范费用管理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督导管理办法》以及服务中心各部门工作职责等;一批文件规定的发布实施,既丰富了各项保险服务的内涵,又为参与服务的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规范,为服务中心的制度化运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服务中心的职能发挥
1.保险共保体的形成及保险承保、理赔服务
在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部分招投标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会同其他10家保险公司成立了共保体,并签订了共保协议,协议规定了共保体的工作原则、共保组织、首席承保人、承保出单、保费收取及结算、费用收支及结算、理赔处理、违约责任等协同共保要素,切实发挥共保各方的主观能动性,规范共保各方工作。由首席承保人派专人进驻服务中心,为施工企业提供保险承保、理赔服务。
2.安全教育培训服务
服务中心为投保项目提供免费安全教育培训,并聘请具有丰富建筑安全生产经验的建筑企业技术人员成立讲师团,提供包括安全常识教育、五大伤害教育、安全用具实物教育、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采用电脑多媒体、VCD以及实物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同时向建筑工人分发建筑安全生产教育手册,并对培训合格的农民工发放“培训证”,有效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3.防灾防损督导服务
组织来自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家,为投保项目提供完善的安全督导服务,通过电话现场回访摸清投保项目的实际情况,安全督导人员根据实际,深入工地开展督导服务,对施工项目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客观科学地辨识,配合施工企业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施工人员生产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4.快捷高效理赔服务
服务中心与厦门市十几家二级以上医院签订“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协议,投保时,理赔服务部工作人员将“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介绍信”分发给投保施工企业,并讲解其用法。施工现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可就近选择协议医院,先行救治,确保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参保施工人员得到最及时的救治。服务中心建立了重大事故紧急处理预案,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大型突发事故,迅速联系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对伤员进行紧急施救。/////
5.差别和浮动费率机制
差别费率即根据工程项目的种类,对建筑、人防工程,市政公用、水运、园林绿化、公路、城市道路工程,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索道工程,按其风险大小,分别采取标准费率、下调10%费率、上调10%费率进行保险收费;浮动费率即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依据国家、省、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每月计算浮动费率,并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于每月中旬公布实施,保险费多少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状况挂钩。
推行建工人意险的成效及启示
(一)推行建工人意险成效
1.规范了市场秩序。由于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个别公司为了谋求更多的市场份额,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政府引导机制对建工人意险实行共保方式运作,规范了市场行为。
2.完善了保险服务。中心通过更严格的制度要求参与单位的服务行为,完善了建工人意险的各项服务:由首席承保公司人保财险统一出单承保,提高承保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保险经纪公司对建筑农民工提供免费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建筑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降低安全事故率;中心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导组,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导,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杜绝了腐败现象。通过行政资源及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由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保险中介服务,更好地代表投保施工企业、参保施工人员的利益;保险公司向保险经纪公司支付保险经纪费,使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得到保证,同时激励其更好地提供安全教育、防灾防损等外延服务;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建立的“共保机制”,从机制上铲除了商业贿赂行为和相关人员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
(二)服务中心引发的启示
一是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作为,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文明的主导力量。厦门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先后下发文件,在政策层面推动建工人意险改革与良性发展,政府的引导机制,为该险种的良好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
二是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作、社会化效果。保监局及行业协会的积极作为,实现了厦门市“建工人意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作、社会化效果。通过政府引导和管理,保险经营主体、保险中介行业进行市场化操作,在强化保险保障基础功能、强化防灾防损功能和突出保障的同时,达成主管部门、保险行业、施工企业的三赢局面,充分体现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