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力促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日期:2016-01-27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到今年8月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整整一周年。在这一年中,中国保险业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在积极发展小微企业信用和贷款保证保险、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以及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建设等方面。

2015年1月,保监会联手工信部、商务部、央行、银监会等四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针对小微企业还款方式,提供更灵活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并鼓励各地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主要载体,“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

截至2015年一季度,全国已有25个省(市)、73个地级市(区)相继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工作,其中有14个省(市)以政府名义出台指导性文件,有效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等一系列问题。一季度,信用保证保险共为15.71万家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贷款268.06亿元,其中贸易信用保险为3万多家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贷款47.5亿元,贷款保证保险为12.6万家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贷款220.6亿元。

事实上,《指导意见》自2014年10月末起,便已下发至各保险机构征求意见,而正式下发文件与征求意见稿的区别在于更进一步强调了“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针对个人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财险机构并不多,而大规模推广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险企,更是寥寥无几。

从创新发展方式来看,《指导意见》着重提到保险产品、经营模式、资金运用三者的创新,还提到应“加强推动银保合作”,“共同分担和防范化解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指导意见》精神,金融市场将探索搭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央行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其关于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等信息,以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向征信机构开放。试点放开经营小微企业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将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合理评估小微企业风险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政、银、险联动模式”的探索获得政策层面的认可和支持。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处于不同发展周期的小微企业,其融资需求、经营特点、盈利能力差异非常大,这对信用保证保险产品销售、风控体系、审批流程等提出众多差异化的需求。据了解,早在2005年成立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的平安信保,曾于2012年尝试在6个城市推行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信保有关人士表示,各地探索信用保证保险的模式中大多出现了地方政府的身影,如在江苏、宁波等地,主要依靠当地保监局协调地方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等建立多方风险共担机制。在贷款违约风险分担机制上,则多由风险补偿基金、银行、保险机构三者共担,贷款本金损失部分的风险分担比例多为4∶2∶4。

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在保险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也得到充分体现。

财政部一直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应保尽保”,以帮助更多的出口项目获得融资支持。同时,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强化中国信保政策性功能为导向,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明确承保条件要求和重点支持领域等。此外,为增加短期险服务和经营主体,201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引入了3家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险经营试点,活跃了市场竞争。

记者还获悉,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以有效规范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