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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责任,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华夏人寿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从客户角度出发,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履行合同责任,不惜赔、不拖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9年至2022年,M女士为自己在华夏人寿投保了多份且全面的保险。2023年6月18日M女士住院,术后诊断甲状腺乳头状癌。当接到相关报案后,理赔人员立即回访M女士并指导其准备所需理赔资料。经审核,被保险人就诊情况属实,符合常青树(多倍版)重大疾病保险、常青树(特惠版)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重症责任,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1万元,豁免保费11.6万元;符合华夏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的轻症责任,赔付轻症保险金15万元,豁免后期保费41.8万元;赔付医保通(普惠版)医疗保险金4449.33元,合计给付89.8万元。
仅仅两天时间理赔到账的快速服务获得M女士的认可和好评,主动为消费者寻求最优赔付方案,是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市场主体的责任,我公司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依据,以“客户为中心”为根本,将诚信原则践行到底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打破“投保容易理赔难”的不良印象,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