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金融保险机制列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政策措施

日期:2012-02-03来源: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

 内蒙古将金融保险机制列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政策措施

  内蒙古党委政府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中,将金融保险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政策,具体内容为: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优先在贫困地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培育发展新型金融保险机构,鼓励金融保险机构设立服务网点,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保险机构空白苏木乡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牧业保险,完善农牧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