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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保监局在电销业务专项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客户信息不真实。在部分保单中,不同投保人投保的不同机动车,保单登记的联系方式却相同,经核实,联系方式为保险营销人员或其他人员手机号码。二是赠送礼品金额较大。公司以增值服务为名,按保费规模赠送不同金额礼品,最高礼品金额可达600-700元,易引发市场恶性竞争。三是电话录音与保单无关联。部分公司无法通过保单号码查询调取对应的电话录音,仅能通过手机号码或车牌号码查询调取录音。四是存在电销转介绍。即公司业务人员或工作人员向客户推介电销产品,并代替客户电话投保,承保后却将该笔业务计为业务人员或相关人员业绩,公司发放相应工资或绩效。五是部分公司电销坐席人员公开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六是商业车险电销费率调整系数使用随意。对于安全驾驶、行驶里程等系数使用,因无法核对真实性,基本按照最优惠比例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