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保监局健全保险纠纷调处对接机制 实现“三对接”

日期:2013-01-29来源:

        内蒙古保监局健全保险纠纷调处对接机制,实现“三对接”,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一是建立内蒙古保监局与保险行业协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接机制,接受公众咨询,做好公众教育,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指导保险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建立保险投诉处理对接机制,在行业协会设立消费者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分站,承接消费者协会收到的保险投诉事项,并协调保险公司妥善处理;三是指导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机关建立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参与保险纠纷诉讼案件庭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