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上午,内蒙古保监局召开全区商业车险改革动员会议,内蒙古保监局局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各财产险公司省分公司总经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余利民局长对全区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商业车险改革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财产保险行业深化改革示范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组织过程复杂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要按照“一、二、三”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一”是指要把商业车险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这是推动本项工作的客观要求,要统筹考虑改革力度、推进速度和社会承受度,拿出切实措施,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充分利用剩下的两个月时间来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如果出现问题,将首先追究一把手的管理责任。“二”是指两个统一,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在思想上,要认识到商业车险改革是适应新常态和新形势的要求,经过国务院批准开展的。通过改革把定价权交给市场,把选择权交给客户,符合党中央简政放权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改革精神,也能让保险行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在步调上,要严格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尤其是保证在年底前将所有工作准备到位。“三”是指不出乱子、不捅娄子、不使性子。不出乱子。不要因为组织推动不力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不捅娄子。对外宣传不能偏离宣传口径。不使性子。要从严要求自身,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会上,刘甄副局长传达了全国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推广工作会议精神。自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自6月1日启动以来,监管部门和行业互动,认真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取得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市场平稳运行,消费者得到更多优惠,政府和媒体反映良好,保险机构管理水平同步提升,改革方案符合实际,准备工作扎实充分,过程管控及时有力。但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问题,如:部分公司对商车改革重视理解不够,公司定价能力不适应自主定价的要求,费率实施的刚性管控手段不足,非理性竞争依然存在,监管手段和时效性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下一步,要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改革原则,明确责任目标,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年底前顺利启动第二批试点。为商业车险改革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让改革成果更大程度地惠及保险消费者。 财产险处卢万美处长就内蒙古自治区商业车险改革的工作方案做了具体介绍。一是在工作目标上。确保内蒙古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为全面实施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二是在指导原则上。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开展。三是在组织保障上。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引导组、工作督导组、运行监测组。四是在工作步骤上。在商业车险试点启动前,分为预备、宣导、培训、分布推进、验收五个阶段稳步推进。在商业车险试点启动后,按照工作督导、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三个步骤进行。五是在有关要求上。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过程跟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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