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并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

日期:2011-01-13来源: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建立并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于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印发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市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工作部主任王家新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在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辖区内财产保险市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要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分支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