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当利益、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进入2012年以来,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大力加强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把行业协会工作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引导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迈开新的步伐,有效规范了保险行业市场秩序,增强了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了保险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保险行业内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企业是保险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其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只有保险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根本维护。通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规范保险企业经营行为,是从源头上、根本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两个效益。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有利于推动保险企业积极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有利于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保险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保险消费信心和热情,从而拉动保险消费、促进保险消费,促进保险行业又快又好发展。四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从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看,保险消费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消费者对保险服务不到位、理赔难、销售误导等问题反应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有利于促进和谐经营、和谐消费,有利于端正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保险行业是一种特殊行业。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保险消费又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具体表现在:一是保险产品的供给与消费具有特殊性。保险企业提供的是“无形”商品,是对合同规定的未来损失进行赔偿或者给付的承诺,其特色与一般有形商品不同,消费者一般无法鉴别产品的价值,并且必须先付费后享受服务,可能会与消费者的预期产生差异。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保险业务专业性比较强,一般消费者掌握起来比较困难,保险合同又是单方面拟定,消费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三是保险业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保险业可以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行业、每个人,其经营状况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保险行业的风险赔偿能力甚至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全。正因为保险消费具有上述特殊性,在保险消费中,个体消费者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消费者很难凭自身力量对保险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作为以规范行业发展为己任的市保险行业协会,站在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高度、站在行业规范和行业发展的高度,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引导广大企业自觉端正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和弘扬的。
201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与安全”确定为2012年年主题。这个年主题的涵义: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高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侵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护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三是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益。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10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呼伦贝尔市消费者协会愿意进一步加强与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和合作,愿意与保险行业的朋友们一道,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们也希望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广大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朋友更加关心、支持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为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