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第三届二次理事会

日期:2012-04-11来源: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

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

组织召开第三届二次理事会

2012年3月2日上午,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人保财险呼伦贝尔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各会员公司总经理以及协会秘书长、秘书处工作人员共计21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由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人寿保险呼伦贝尔分公司总经理高光辉主持。

会上,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荣灿传达了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精神,转达了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徐志成秘书长讲话摘要和保监局相关处室的工作要求,详细解读了项俊波主席在全国监管工作会议上和内蒙古保监局毋局长讲话,并对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协会财产险工作部主任王家新结合上级监管部门和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要求认真学习和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12版)》并着重分析了目前保险市场存在问题较多的电销业务,明确提出高保低赔这种违规行为的危害性。

会议表决通过了《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表决通过了《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2012年财务预算方案》;表决通过了秘书处内设部门负责人变动事宜;表决通过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月超为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表决通过了中国太平洋财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杨立伟为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理事;表决通过了阳光财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为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表决通过了阳光财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徐春玲、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海龙为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理事。

最后,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人寿保险呼伦贝尔分公司总经理高光辉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精神的贯彻执行,他提出如下四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抓好重点工作。在“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工作方针的指导下,抓好行业服务质量水平的提升。首先是深入推进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通过推行制度化、行业标准化、信息化、透明化建设改善车险理赔现状提升理赔服务的满意度。其次是深入开展人身险业务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建立实施治理销售误导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向社会公布、畅通投诉调处机制、组织开展《人身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测评》、加强营销员队伍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强化自律意识,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内蒙古自治区2012版车险自律公约》于今年三月一日已经开始实施,各财产保险主体要自觉地按照新约条列规范业务行为,要严格执行2012版自律公约所约定的车险费率标准,自觉遵守公约条列,确保我市车辆保险市场的运行平稳,竞争有序。同时利用机动车保险市场和银邮代理保险市场的自律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并且落实黑名单制度,规范从业人员合理流动,逐步净化寿险市场的销售行为。

三、整合行业资源,加大对外交流与宣传力度。结合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消费与安全”和全区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各家保险公司深入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和保险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发挥宣传专业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利用协会平台宣传行业先进人物及典型事例,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全面推进协会自身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升协会秘书处成员的专业水准、综合素质、沟通技能、办事效率,将其打造成为监管部门认可、主体满意、客户拥戴、社会知名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