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及时、足额支付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

日期:2012-05-02来源:

        2012412上午,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领导主动邀请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就我市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和很好地沟通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确保代收代缴车船税款严格规范、及时、足额支付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市地方税务局举办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座谈会,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海萍、税政二科科长康晶、副科长哈达、副主任科员史旭;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荣灿及财产险工作部主任王家新出席了会议。

    通过召开座谈会,大家对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表示满意和给予积极评价:

    一、近期,市地税局张海萍副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全市11个旗市区地税局开展检查2011年应付、实付、未付车船税手续费执行情况。除西新巴旗和阿荣旗外,其他旗市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都已按规定足额支付。

    二、市地税局于20111026制定出台了集中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计算支付率,每发现一个未纳入当地管理的扣30分;支付率未达50%的扣50分;达50%未达80%的扣40分;80%90%的扣30分;90%以上不足100%的扣20分;未按规定及时支付的扣20分。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向前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三、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呼地税字[2012]102号文件,在《关于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旗市区地税局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保证及时、足额返还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对出现拖欠时间长,经常不能及时支付手续费的个别旗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予以通报,以制度化开展此项工作。

    四、市地税局领导对市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的高度重视,代收代缴税款的严格规范,提高车船税代收代缴所占入库税款的比率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和工作认可。

    五、我市从2007年实施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至今已有五年时间,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探索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沟通协调、增进互信、凝心聚力,制定和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渠道顺畅、信息共享。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每个季度向市地税局提供旗(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款及返回手续费比率等相关统计数据,较好地起到了督促落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