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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4日上午,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人保财险呼伦贝尔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各财产险公司总经理紧急会议,贯彻落实在兴安盟召开的车险行业自律公约督导工作会议精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张星海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荣灿主持,各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共计13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部主任王家新通报了10月12日我市进行首次票决制操作情况,对票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同时对今后的票决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讨论通过了《呼伦贝尔市保险行业车险业务自律轮值检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车险自律轮值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经会议充分讨论,结合我市保险市场的实际,大家思想统一到执行内保协[2012]72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12修订版)>的通知》上来,机动车交强险业务代理手续费不得突破签单保费的4%,机动车商业险业务代理手续费标准,根据车险业务渠道类型实行差别手续费支付标准,个人代理渠道业务不高于签单保费的18%,专、兼业代理渠道业务不高于签单保费的20%。会上,各家公司总经理现场签署了新版车险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大家明确表示,进一步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共同遏制违规经营和非理性竞争行为,推进保险行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