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运用保险机制支持经济保增长

日期:2012-09-26来源:

       内蒙古保监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金融支持内蒙古保增长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保险”,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森林、草原保险试点,积极争取将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森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政策与保险机制相挂钩,建立对森林、草原保险保费补贴机制。二是大力发展“农牧业保险”,保障和促进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以支柱型农作物为重点,逐步开发和推广区域性农牧业保险产品;发展农牧业机械保险,降低农牧业生产经营风险;完善农牧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品种和补贴范围。三是大力发展“平安保险”,保障和促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发展各类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保障;积极开办煤炭行业雇主责任、建筑行业雇主责任、火灾公众责任等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并逐步向其他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四是大力发展各类“特色保险”,积极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工业企业以及名优企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促进自治区多元化产业体系建设。五是大力发展“民生保险”,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